http://chongqing.hteacher.net 2017-07-02 09:47 重庆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方式,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渝中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一)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解题、说课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基本合格线为70分。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若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报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测试结束后在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中教育网公示。
(二) 面试。
在达到专业技能测试基本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对于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在达到专业技能测试基本合格线后方可进入面试,考核后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报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单位或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面试考官评判理由、评定分数,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根据拟聘岗位招聘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重庆市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工作单位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份状况、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中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核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3835424。
附件:
渝中区巴蜀中学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doc |
渝中区巴蜀中学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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