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4-10-29 10:49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宁波镇海区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8:30-11月5日16:00
笔试时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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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文化璀璨,教育质量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镇海教育发展需要,镇海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2025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一批)25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分A与B两类,含高中教师99名,初中教师116名,小学教师42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应聘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为师范类毕业的2025届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高考特控线及以上录取的2025届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师范类毕业生(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应为高考第一段录取)。
3.全国重点高校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本科应为高考第一段录取)。
4.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以2024年10月28日为准)前100名国(境)外高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可视同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所修主干课程与专业要求相符)。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和学历学位条件的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毕业生)可视同2025届毕业生(2023届、2024届本科毕业生应为高考第一段录取)。
6.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退役军人。
注:报考B类岗位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专业不受师范类限制。
四、资格条件
应聘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1994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浙江省户籍(以2024年10月28日所在户籍为准)或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部属师范大学(6所)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36所)不限户籍和生源(见附件6)。退役军人限宁波市户籍(以2024年10月28日所在户籍为准)或从宁波市入伍。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A类岗位中,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考生可凭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也可凭本科所学专业报考;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的,本科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B类岗位中,所有考生均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见附件2)
6.具有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2025届毕业生和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7年7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
1.网报时间:2024年10月30日8:30-11月5日16:00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http://bm.nbrc.cn/,选择进入“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2025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一批)”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及时保存(及时上传照片),逾期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是有效期限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2.网上初审结果查询:2024年11月6日8:30-11:3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初审问题请在查询期间联系相关单位(联系电话附后),逾期不予受理。
3.报考A类岗位的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7日10:00-16:00。
报考B类岗位的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13日10:00-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至招聘结束。
(二)资格复审与面谈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与面谈。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本人到场并出示准考证,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纸质材料,包括附件3(报名表)、附件4-5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场次 | 第一场(A类岗位) | 第二场(B类岗位) |
时间 | 暂定11月8日 | 暂定11月14日 |
地点 | 浙江师范大学 (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 镇海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镇海区骆驼街道永乐西路700号) |
参加对象 | 报考A类岗位且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 | 报考B类岗位且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 |
备注 | 以上计划的资格复审与面谈的时间、地点均为暂定内容,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
进入资格复审与面谈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入后面的程序。资格复审与面谈均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初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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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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